建设一个停车场需要经过五项办事程序
目前,建设一个停车场需要经过五项办事程序是:
1、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,并提交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方案(包括项目选址、建设规模、停车泊位数量、主要建设内容、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、节能措施等)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土地权属情况、建设单位情况等有关材料;
2、区住建局进行现场踏勘,初步认定后,填写并发放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认定单》;
3、建设单位接到《停车场建设项目认定单》后,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,并将设计方案报送区建设局;
4、区建设局汇总辖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后,报市建委,市建委(停车办)组织召开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席会议,会同有关部门对提报的公共停车场项目进行论证,并将论证意见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。论证可行的项目,纳入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;
5、经论证可以建设的项目,区建设局协助建设单位完善其他相关手续,各部门应予以大力配合。